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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遺棄哺乳期的妻子構成遺棄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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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遺棄哺乳期的妻子構成遺棄罪嗎?

在我們中國父母有撫養孩子的義務,子女有撫養老人的義務,夫妻之間有互相撫養的義務,這是我們國家的優良傳統和美德,但是也不乏有人道德淪喪,不但夫妻間不互幫互助,甚至連年幼的孩子也不想管,那在法律上丈夫遺棄哺乳期的妻子構成遺棄罪嗎,我們來了解一下。

一、刑法關於遺棄罪的認定

1、行為人必須負有扶養義務。這是構成本罪的前提條件。公民對哪些家庭成員負有扶養義務,是由我國法律的明確規定了的。扶養義務是基於撫養與被撫養、扶養與被扶養以及贍養與被贍養這三種家庭成員之間不同的權利義務關係而產生的。

2、行為人能夠負擔卻拒絕扶養,能夠負擔,是指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並有能夠滿足本人及子女、老人的最低生活標準(當時當地的標準)外有多餘的情況。行為人是否有能力負擔,這就需要司法機關結合其收入、開支情況具體加以認定,這裡所謂扶養,如前所述,應從廣義上理解,包括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以及夫妻之間的扶養。

3、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

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二、夫妻之間撫養義務的來源

婚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夫妻互相扶養的義務基於婚姻關係而產生。夫妻互相扶養的義務,是指夫妻雙方在經濟上互相供養,在生活上互相扶助的義務。夫妻之間互相扶養,是夫妻共同生活的必然要求,並在共同生活中實現。

夫妻之間的扶養義務是無條件的,夫妻之間的扶養具有以下特點:(1)夫妻之間胡扶養義務基於夫妻雙方婚姻的效力產生,以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為前提,其目的在於保障夫妻的共同生活,是婚姻關係的必然要求。(2)夫妻之間的互相扶養既是義務,也是權利。夫妻之間互相扶養的義務,也都有接受和要求對方扶養的權利。(3)夫妻之間互相扶養的義務具有法律的強制性,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扶養義務必須履行,否則,需要扶養的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扶養責任。

夫妻互負扶養義務,對保障夫妻正常生活具有重要意義。在一方無固定收入和缺泛生活來源,或者由於年老、患病等原因需要扶養時,另一方應依法履行扶養義務。

司法實踐中有兩種情形,一種是一方工作,另一方不工作無生活來源,另一方是夫妻雙方的收入差距較大,收入較少的一方支付了家庭中的必要開銷後,無其他經濟來源。在這種情況下,均可以根據該條款的規定向另一方要求其履行扶養義務。

三、丈夫遺棄哺乳期的妻子構成遺棄罪嗎

哺乳期遺棄妻子女兒犯罪可能構不成遺棄罪。遺棄罪(我國刑法第261條),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行為人屢經教育,拒絕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難境地的;遺棄手段十分惡劣的(如在遺棄中又有打罵、虐待行為的)等等。

丈夫遺棄哺乳期的妻子構成遺棄罪嗎”,根據刑法對於遺棄罪的構成要件分析可知,要構成遺棄罪必須是因遺棄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的,如果丈夫遺棄哺乳期的妻子造成了嚴重後果的可能才會構成遺棄罪。所以可以先通過民事訴訟要求該丈夫支付撫養費,可以通過其他民事調解手段譴責其丈夫承擔其應該履行的義務。生活中的其他法律問題,歡迎登陸本站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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