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生活>婚姻家庭>結婚>再婚需要注意些什麼

再婚需要注意些什麼

普法知識館 人氣:2.16W

一、再婚需要注意些什麼

再婚需要注意些什麼

1、對於重新組織家庭要實際一些,不要太理想化。

再婚以後,無非是希望從家庭中得到愛和關懷以及更多資源。但是,相愛和相處是兩碼事。婚前別帶著一種神話心態,對婚姻有不切實際的期望。要明白,適應婚姻生活已經不容易,若是再婚,挑戰就更大。

2、要沉澱婚前經歷,重建自尊。

離婚後若人到中年,不免希望儘快找個伴侶。數字顯示,男士的動作較女士來得快。但專家指出,離婚後別以再婚來填補空虛。有些人分居期間已拍拖,未辦好手續已跟新伴侶同居。其實離婚後需用一段時間重建自尊、價值觀,若未有充分總結前婚失敗的原因,難免再次出現同樣問題。

3、別讓不快經歷影響夫妻相處。

很多伴侶婚後“槍頭互對”,皆因夫婦倆未能在生活習慣上取得合作共識。再婚時,以為可增加資源,分擔經濟壓力,後來才發現“成家”後,雙方資源反會分薄,遂 起爭執。婚姻關係建立於彼此的信任和欣賞,但前婚的不愉快經歷容易令人對婚姻抱悲觀態度,又或者將現任伴侶與前妻或前夫作比較。吳先生的遭遇便是典型的例 子。這也是前婚創傷未處理好的後遺症。

4、對於孩子的教養必須達成共識。

新婚後繼父、後母若急於取代子女親生父母的角色,親生父母若急著令孩子接受其新伴侶,都會導致問題重重。父母需體諒子女的矛盾心情。既擔心繼父母奪去父母 的愛(不少孩子便與後母爭寵);又怕與繼父母關係好,彷彿對離開的生父母不忠。再者,父母再婚,孩子要搬家、轉校,都會令他們的情緒起波動,甚至引發像張 家女兒的行為問題。要子女視繼父母為親生是不可能的。再婚初期,子女管教宜由生父母施行,繼父母則以朋友、導師的角色介入,建立互信關係、行為準則及賞罰 標準後,方可實行共同管教。而對事不對人是相處的重要原則。

5、與對方親人要和睦相處。

雙方家人親友的有色眼鏡,絕對是再婚家庭建立和諧關係的絆腳石。“家人要明白,他們組織這個家庭,已經面對很大壓力。旁觀者別帶著歧視眼光,少些負面批評, 少作新舊比較,已是最大的支援。”而夫婦倆亦要學會看開一點,既然別人的看法難以改變,夫婦更要同心協力,互相鼓勵、扶持,不要因為別人的三言兩語動搖彼 此的感情。只要是真心相待,能夠在婚姻路上相知相惜,再婚,應該得到全世界的祝福。

6、再婚家庭子女的心理健康是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問題。

父母的離異或喪父、喪母已經使這些孩子經歷了一次磨難,父母的再婚又使他們面臨更為複雜的生活環境。長此以往,兒童的身心很難得到正常的發展。所以,再婚家 庭應加強與兒童的溝通,創造寬鬆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儘可能在精神上滿足他們,引導孩子減輕心理上的負擔,既給這些兒童一個完整的家庭,又給他們完整的父愛 和母愛。另外,家庭教育的一致性和一貫性在再婚家庭中格外重要,補償式的愛或放任自流亦容易造成兒童的情緒異常。

二、再婚夫妻申請再生育三胎條件

一方婚前未生育過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過一個或者兩個子女的;

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且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一方為本市農業戶口且有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雙方婚前各生育過一個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經區、縣或者市病殘兒醫學鑑定機構鑑定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因特殊情況可以再生育的條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

TAG標籤:#再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