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生活>婚姻家庭>離婚>孩子在哺乳期可以離婚嗎

孩子在哺乳期可以離婚嗎

普法知識館 人氣:5.47K

大家都知道,女性在哺乳期屬於特殊時期,我國法律對正在哺乳期的婦女也有一定的保護措施。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感情破裂,認為沒有必要在持續這段婚姻的,可以選擇離婚,離婚的方式只有兩種: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但如果遇到孩子還在哺乳期的,這一規定在這裡就不完全適用了。

孩子在哺乳期可以離婚嗎

新婚姻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哺乳期,男方如果要求離婚,是需要滿足一定條件的:

1、雙方經過民政局協議離婚;

2、離婚是又女方提出的;

如果是女方要在這一段時間提出離婚的,需要提出證據能證明雙方之間已經沒有感情,也沒有和好的可能,才能申請離婚。因為法院會考慮到屬於哺乳期孩子的撫養問題,因此必須提交這些證據,法院才會決定是否判決離婚。

3、如果是男方提出的離婚訴訟,法院會先進行調查,看女方是否有過錯,比如女方生育的孩子是不是男方的、婚姻之間是否出現了第三者、或者是否有家庭暴力,情況危及到另一方或者小孩安危的。如果沒有出現以上情況的,法律會保護正在哺乳期的女方,對於男方提出的離婚訴訟,法院不會受理。一般孩子的哺乳期在女性生產之後10個月到1年的時間,根據勞動法規定產假是90天,孩子必須要滿週歲,剛好是一年,所以男方在這段期間是不可以提出離婚的,要過了這段時間才可以進行起訴。

所以孩子還在哺乳期女方可以提出離婚、但要提供證據證明雙方確實不可能再和好的,法院調解無效後,才會判決離婚。如果是男方提出離婚的,必須要是女方有過錯的情形的下能提出離婚訴訟,否則法院不會進行受理。女方無過錯的,男方只能在孩子滿週歲以後才能提出離婚。

TAG標籤:#離婚 #哺乳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