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生活>婚姻家庭>離婚>我想離婚老公不給結婚證怎麼辦

我想離婚老公不給結婚證怎麼辦

普法知識館 人氣:2.59W

離婚老公不給結婚證的,女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任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登記證明,然後起訴離婚。
法院經過審理後,依據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來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我想離婚老公不給結婚證怎麼辦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宣告。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TAG標籤:#婚姻家庭 #老公 #離婚 #結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