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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故意隱瞞財產如何處理? - 離婚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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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男方故意隱瞞財產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離婚後財產隱瞞可到法院申請保全。
離婚後,發現對方隱瞞財產的,另一方應當及時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對夫妻財產進行財產保全,必要時還可以請求法院凍結財產。法院離婚判決時可以因一方有轉移財產的行為,讓其少分或者不分財產。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四條
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