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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什麼情況下不允許探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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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什麼情況下不允許探視孩子
律師解析:離婚後不允許探視孩子的情況:
1.探望權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探望權人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以至於會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權人在行使探望權時對子女有侵權行為或者犯罪行為,損害子女利益的;
4.子女堅決拒絕與探望權人見面,反對探望權人探望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