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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1、《上海市居住證申請表》。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的影印件(驗原件)。3、申請人現居住地址與居住登記地址不一致的,應當提供相應的在滬合法居住證明。居住在本人或近親屬自購住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地產權證明覆印件(驗原件)。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一條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居住證持有人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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