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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路公司規定,從2014年12月1日開始,火車票預售期開始延長至30天,之後預售期每天比前一天延長6天,到12月7日開始預售期將延長至60天。
這裡我們所說的60天是指在網上訂火車票以及使用電話訂票的旅客,而火車站、代售點、自動售票機是58天,遵循原來的規定,比使用網路、電話訂票錯後2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條 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五條 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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