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遺囑繼承中遺囑有效的條件是訂立遺囑的人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是其真實意思表示,有具體的遺囑繼承人,其處分的財產是其所有的財產。無論是自書遺囑還是代書遺囑,遺囑人都要簽名。
法律依據:《遺囑公證細則》 第十七條
對於符合下列條件的,公證處應當出具公證書:(一)遺囑人身份屬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遺囑人意思表示真實;(三)遺囑人證明或者保證所處分的財產是其個人財產;(四)遺囑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內容完備,文字表述準確,簽名、製作日期齊全;(五)辦證程式符合規定。不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應當拒絕公證。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