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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都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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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
1、物件不同:
駕駛證是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是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
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

2、用途不同:
駕駛證可作為有效身份證明辦理醫院掛號、火車票購買等業務。
行駛證是道路行駛憑證,動產權屬證明,保險索賠憑證。

3、內容不同:
行駛證記錄著車牌號碼、車輛型別、該車主人的個人(單位)名稱、住址、車輛的品牌型號、使用性質。
駕駛證記錄著駕駛員的個人資訊、初次領證日期、準駕車型、檔案編號、有效起始日期。
二者定義:
1、駕駛證
駕駛證是一種“許可證明”。駕駛機動車需要一定的駕駛技能,缺少這種技能的如果隨意駕駛機動車,就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一般人無證不能上路行駛。但對於已具備安全駕駛技術的人他們在道路上駕駛車輛,這種允許的證件就是“駕駛證”。
2、行駛證
行駛證是准予機動車在我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法定證件。行駛證由證夾、主頁、副頁三部分組成。其中主頁正面是已簽註的證芯,背面是機動車相片,並用塑封套塑封。副頁是已簽註的證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
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行駛證和牌照是車輛上路的必備條件。

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都有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