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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調解後保險公司的理賠方式是,先去保險公司或定損中心定損,然後事故雙方車主各自修車,保留雙方維修清單和發票,受害人的損失在交強險限額內的部分應由保險公司賠償。【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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