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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摩托車,提供相應的牌照後退還機動車。罰款20元—200元,駕駛證扣12分。根據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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