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證可以提前多久更換?
一般來說,公民應當在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的3個月前申報換領新證,戶口登記機關應當在舊證有效期滿前將新證發給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國家決定換髮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專案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專案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二、身份證丟失怎麼辦?
全國公安機關戶籍派出所、辦證大廳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證掛失申報。公民居民身份證丟失、被盜的,可持居民戶口簿到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報掛失並辦理補領手續;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戶籍派出所或者辦證大廳申報掛失。符合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條件的,可在異地受理點辦理補領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髮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專案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專案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綜合上面所說的,身份證是可以提前更換的,但最好提前三個月辦理,一般從換證到拿到身份證是需要一定的時間,同時在辦理時就需要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權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