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研發合作合同
甲方:
地址:
聯絡人:
聯絡方式:
乙方:
地址:
聯絡人:
聯絡方式: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結合,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合同如下: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同時發揮乙方科研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結合。
二、合作範圍
1、甲乙雙方共同開發專案
2、合作研究內容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行銷網路及社會資源為基礎,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路。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體的開發專案。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專案。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程序中提供技術支援。
5、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
四、權利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合作開發的專案,甲方提供乙方實驗、檢測基地,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諮詢等,雙方按照的方式享有收益比例。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專案,雙方按照的方式享有收益比例。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態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甲乙雙方共同開發研製的成果所產生的智慧財產權歸屬甲乙雙方共同共有。未經一方許可,另一方無權單獨轉讓該智慧財產權。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專案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階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專案,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專案設計,資本融資,技術資料,專案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洩密。
七、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為。
八、其它: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同意由(甲方/乙方/原告/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定時間: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定時間: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