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職場>勞動工傷>勞動合同>勞務工人勞動合同怎麼解除?

勞務工人勞動合同怎麼解除?

普法知識館 人氣:1.82W

一、勞務工人勞動合同怎麼解除?

勞務工人勞動合同怎麼解除?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可以通過下列方式來解除: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由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來解除;或者在用人單位具有不提供勞動條件、拖欠工資等情形時,由勞動者行使單方解除權等。

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為協議解除和單方解除。協議解除,即勞動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單方解除即享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解除勞動合同引起的法律後果與終止勞動合同引起的法律後果大致相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出現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時,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在法定解除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可以不與另一方當事人協商,也無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合同。

約定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認為繼續履行合同已經沒有必要時,與另一方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與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約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決定,而必須是雙方的行為,其解除的條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出現,只要當事人雙方在真實意思表示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可以了。

二、單位要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有什麼?

當勞動者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單位只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通知員工,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即可合法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勞務工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要提前提交辭職報告。勞動者患職業病,在醫療期滿之後,不能從事原來的工作;訂立勞動合同時所遵循的情況發生改變,導致勞動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從而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需要履行提前告知的義務。

TAG標籤:#勞動合同 #工人 #勞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