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要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起訴,逾期不起訴,裁決生效。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三條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