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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程式是:一、收集好相關證據,寫好起訴狀;二、向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交起訴狀與相關證據材料;三、立案庭對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進行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四、法院開庭審理,依據事實與證據,作出裁判。《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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