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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他人吸毒罪怎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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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他人吸毒罪怎麼量刑?

一、強迫他人吸毒罪怎麼量刑?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

【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強迫他人吸毒罪】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引誘、教唆、欺騙或者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

二、強迫他人吸毒罪的構成特徵是什麼

1、犯罪客體方面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體健康。強迫他人吸毒,往往使人染上毒癮,成為吸毒者,而吸毒成癮嚴重損害身心健康,使吸毒者身體虛弱、智慧減退、人格扭曲。同時,吸毒會誘發盜竊、搶劫、賭博、賣淫等其他犯罪活動,因此,對強迫他人吸毒的犯罪分子予以懲處是十分必要的。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違揹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強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為。所謂“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排除被害人的抵抗,迫使其違背自己的意志吸食、注射毒品。所謂“脅迫”是指犯罪分子以實施暴力相威脅,實行精神強制,使被害人產生恐懼不敢抗拒而吸食、注射毒品。所謂“其他強制方法”是指除了暴力或脅迫方法以外,以暴力、脅迫方法相當的,如酒醉、麻醉藥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不知抗拒而吸食和注射毒品的行為。強迫他人吸毒的手段多種多樣,但無論採取什麼手段,客觀上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強迫他人吸毒的行為,就構成本罪。

3、犯罪主體方面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從強迫他人吸毒罪的構成來看,只有自然人才能構成此罪,而此時要求的犯罪主體就是一般主體,至少要年滿16週歲。另外此罪也屬於故意犯罪,要是過失讓他人吸毒的話,這樣的情況下也是不能認定構成此罪的。當然在判斷此罪的時候,不論行為人的動機如何,只要故意實施了強迫他人吸毒的行為,就可構成犯罪。

其實吸毒的行為在我國並不構成犯罪,但是強迫他人吸毒的行為會構成犯罪,其實涉及毒品犯罪的型別有很多,比如說走私運輸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等,只要是涉及到毒品犯罪的,就會被人民法院嚴厲的處罰,會被司法機關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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