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詐騙罪法律上如何量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哪些情況下詐騙犯罪會被加重處罰?
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1、通過傳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網際網路、廣播電視、報刊雜誌等釋出虛假資訊,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2、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3、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4、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三、詐騙犯罪免於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1、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2、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3、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4、被害人諒解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綜上所述,詐騙是違法犯罪活動,一般來說,金額超過三千元即構成犯罪,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法院開庭審理的時候,會根據刑法條文及詐騙犯罪的具體情節量刑,輕則拘役,重則判處有期徒刑甚至是無期徒刑。犯罪分子詐騙他人,導致受害人精神失常或者死亡的,要加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