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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之濫用罪是什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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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任之濫用罪是什麼罪?

信任之濫用罪是什麼罪?

信任是道德規範的範疇,如果利用信任來騙取錢財可以構成詐騙罪,該罪在量刑時分為兩個量刑點,對於情節較輕的,數額未達到巨大標準的,可以處六個月以上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三年至十年的有期徒刑。根據具體案件,有特別加重的情形的,還可以從重處罰。

詐騙罪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故意用隱瞞真相、虛構事實等方法騙取他人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的量刑有以下三種情況,分別是:

1、詐騙數額在三千元以上或有其他情節的,依法應當判處行為人管制、拘役或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且並處罰金或單處罰金。

2、詐騙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法應當判處行為人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一定罰金。

3、詐騙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形的,依法應當判處行為人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並處一定罰金或者是沒收個人財產。

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法律上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信任之泛用罪可以認為是詐騙罪,詐騙個人或單位的財物,涉案金額在3000到1萬元之間的,屬於數額較大,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金額在3萬到10萬之間的,屬於數額巨大,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涉案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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