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構成非法銷售車船票罪既遂怎麼量刑?
法律制度中沒有非法銷售車船票罪,非法銷售車船票情節嚴重的,涉嫌倒賣車票、船票罪,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刑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倒賣車票、船票罪】倒賣車票、船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票證價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構成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罪的規定處罰。
二、倒賣車票、船票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型別?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三、涉嫌倒賣車票、船票罪申請法律援助需準備哪些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證明;
(三)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四、涉嫌倒賣車票、船票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由此可見,法院需要根據倒賣車票船票罪的犯罪情節相對應的確定量刑標準,車票船票的銷售是有嚴格的操作規程的,單位和個人違反國家法律制度倒賣車票船票的,都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若單位構成此罪,對單位判處罰金的同時,單位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都會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