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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緩刑會當庭宣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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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緩刑會當庭宣判嗎?

拘役緩刑會當庭宣判嗎?

會當庭宣判;

對於被判處緩刑的罪犯,在宣告緩刑時,應同時宣告緩刑的考驗期。根據我國刑法第73條的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於2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1年。緩刑的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確定之日,是指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對犯罪人已先行羈押,羈押的期間也不計算在緩刑考驗期限的時間之內,更不能將先行羈押的期間折抵緩刑考驗的時間。

緩刑和死緩的區別:

一、適用前提不同。緩刑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前提;死緩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為條件。

二、執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緩的罪犯必須予以關押,並實行勞動改造。

三、考驗期限不同。緩刑的考驗期必須依所判刑種和刑期而確定。所判刑種和刑期的差別決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驗期;死刑緩期執行法定期限為2年。

四、法律後果不同。緩刑的法律後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是否發生法定情形而分別為: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或者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併罰的原則處理,或收監執行原判刑罰;死刑緩期執行的後果為:在死緩期限屆滿時,根據犯罪人的表現,或予以減刑,或執行死刑,在死緩執行期間也可因犯罪人違反法定條件而執行死刑。

緩刑不適用情況

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4種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的新的智慧財產權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對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適用緩刑情形予以規範,以列舉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四種情形一般不適用緩刑。

根據這一司法解釋,侵犯智慧財產權犯罪,符合刑法規定的緩刑條件的,依法適用緩刑。但是,司法解釋同時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適用緩刑:因侵犯智慧財產權被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後,再次侵犯智慧財產權構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現的;拒不交出違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適用緩刑的情形。

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74條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綜合上面所說的,緩刑對於犯罪人員來說是特別希望的,但是對於判決緩刑也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而對於判緩刑就要看案件的實際情況,如符合條件,那麼法院就會在庭上宣判,但是否會馬上釋放就要看法院最後商議的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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