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如何定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公民個人資訊”,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資訊,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訊通訊聯絡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二、個人資訊洩露的後果是什麼?
1、垃圾簡訊源源不斷
這已經是非常普遍的事,無怪乎央視連續在兩個3·15晚會上將垃圾簡訊進行曝光。最新聽說的是,利用小區簡訊,可以基站作為傳送中心,向基站覆蓋區域內的移動使用者傳送簡訊,這一發簡訊系統每十分鐘可以傳送1.5萬條。
2、騷擾電話接二連三
本來只有朋友、同學或親戚知道的電話,會經常被陌生人打過來,有推銷保險的,有推銷裝修的,有推銷嬰兒用品的。
3、垃圾郵件鋪天蓋地
個人資訊被洩露後,電子郵箱可以每天都會收到十幾封垃圾郵件,也是以推銷為主,而且還是些亂七八糟且沒有創意的廣告。
4、冒名辦卡透支欠款
有人通過買來的個人資訊,辦了身份證在網上騙取銀行的信用,從銀行辦理出各種各樣的信用卡,惡意透支消費,然後銀行可能直接將欠費的催款單寄給了身份證的主人。
5、案件事故從天而降
6、不法公司前來詐騙
7、冒充公安要求轉賬
8、坑蒙拐騙乘虛而入
9、賬戶錢款不翼而飛
10、個人名譽無端受毀
公民辦理業務時會被要求提供個人的資訊,但是卻被不法分子用違法的手段竊取售賣來謀取私利,卻給公民個人資訊保安帶來了隱患,會被經常接到騷擾的電話和資訊,或個人的財產受到損失,所以對於這種違法的行為要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