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罪具體構成要件是什麼?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管理秩序和社會風尚。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的行為。所謂“組織播放”是指召集多人或多次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的行為。這種行為可以在家中實施,也可以在社會上或單位裡實施。具體地講,所謂播放,就是以放映機、放錄機、錄音機等機器來進行傳播,但是,播放的方式並非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罪所獨有,在一定條件下,播放淫穢製品也可以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另外,由於本條對於本罪已明確限定是組織播放行為,因此,只向個別人播放或僅僅是參與觀看等行為均不構成本罪。所謂“淫穢音像製品”,主要包括淫穢的電影、錄影、幻燈片、錄音帶、鐳射唱片等。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本罪不能含有以牟利為目的,否則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
二、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罪的判刑標準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罪】組織播放淫穢的電影、錄影等音像製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製作、複製淫穢的電影、錄影等音像製品組織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向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關於組織播放淫穢音像製品這種犯罪行為,犯罪嫌疑人不管是在家裡面還是在公共場所實施,都已經嚴重構成了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不知道音像製品是淫穢音像的話,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