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科普>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交通肇事逃逸包庇罪如何處理

交通肇事逃逸包庇罪如何處理

普法知識館 人氣:1.71W

交通肇事逃逸包庇罪如何處理

很多人在出現了交通事故之後如果逃逸之後會第一時間聯絡自己的家人或者朋友,這個時候若是家人和朋友包庇犯罪嫌疑人,是會受到處罰的,下面大家就跟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交通肇事逃逸包庇罪如何處理吧。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住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做假證明來逃避法律制裁的行為。根據《刑法》第310條的規定,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包庇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任何人主要有上述的犯罪行為均可能構成包庇罪。

在交通肇事中,曾有兒子因交通肇事致人傷亡,父親為了兒子的前途著想,毅然為子頂罪,但真相被偵破之後,兒子仍被處以交通肇事罪,並具有肇事逃逸加重情節。同時,父親以包庇罪論處。在這個案件中,父親為了兒子的前途,毅然為子頂罪,從法理上看,其的確是構成了包庇罪,但是從情理上看,這不過是一位父親在為兒子犧牲自己,是父愛的表現。面對兒子即將展開的牢獄之災,要一位父親大義滅親,還是有點殘忍的。

而在中國古代刑法法制發展中,有一條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則:“親親得相首匿”,其是指直系三代血親之間和夫妻之間,除犯謀反、大逆以外的罪行,有罪應相互包庇隱瞞,不得向官府告發;對於親屬間容隱犯罪的行為,法律也不追究其刑事責任。此法律原則的思想主要來源於“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可以看出,此原則關鍵在於維護家天下的秩序與尊嚴,並且充分考慮了人性的作用。在一般情況下,面對親人的犯罪行為,出於血緣親情,很難一時之間做出告發的行為。而古代的法制中,用法律來肯定了這種親人之間的包庇行為,並且,如果親人之間互相告發犯罪行為的,告發之人反而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我國現行法律中的包庇罪,無論是不是親人、朋友,只要具有包庇行為的,一律按照包庇罪論處。的確,從一方面來看,有助於案件的早日偵破,將凶手繩之於法,但是在另一方面,這無形中破壞了維繫家族的紐帶——親情,但是對於人性而言,是莫大的考驗。

包庇罪,從法理上而言,無可厚非,但從情理上看,將親人、朋友之間的包庇、隱匿與一般人之間的包庇、隱匿混為一談,似乎有些過於絕對,法律是不是應該針對包庇罪做一些修改,將親人之間的包庇行為與一般人之間的包庇的行為區別開來,分別量刑?當然,建議修改包庇罪的處罰物件,不是為了幫助犯罪之人逃離法律的制裁,而是為了針對包庇之人做出更為合理的量刑。畢竟親人之間的包庇,其犯罪的主觀目的是為了自己的親人免於懲處,主管惡性較小。

當然,在現行法律中,親人之間的包庇、隱匿還是會構成包庇罪的,因此,作為犯罪的人的親屬,仍應以勸導其投案自首為主,不能貿然為其頂罪,破壞現行法律規定,需為此付出代價。

希望本站小編的編輯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若是大家對於這方面還有其他的法律疑問,歡迎大家找尋我們本站網站上的線上律師進行相關的諮詢和了解吧。

TAG標籤:#逃逸 #交通肇事 #包庇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