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作為犯罪適用期待可能性嗎?
對於作為犯罪是否適用期待可能性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不作為犯罪成立條件:
1、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義務,這是構成犯罪的不作為的前提
2、行為人有履行特定義務的實際可能而未履行
3、不作為行為侵犯了刑法所保護的客體和物件
二、期待可能性的特徵
期待可能性,是指從行為時的具體情況看,可以期待行為人做出合法行為。法律不強人所難,如果從行為時的具體情況看不能期待行為人做出合法行為,行為人即使做出了違法犯罪行為,也無罪。因此,不具有期待可能性便成為主觀阻卻事由。
三、不作為犯罪有哪些?
1)遺棄罪
2)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3)376條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
4)第2款,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
5)第380條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
6)第381條戰時拒絕軍事徵用罪;
7)第404條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罪;
8)第429條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
9)第440條遺棄武器裝備罪;
10)第441條遺失武器裝備罪
11)第444條遺棄傷病軍人罪
12)第445條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
13)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
14)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15)丟失槍支不報罪
16)其他瀆職性犯罪,如私放罪犯、玩忽職守等。
四、不作為犯罪的特徵:
(1)違反法律直接規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規定的罪名,才構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則:“法無規定不為罪”,嚴禁“類推”。以《刑法》確定罪名為準。
(2)負有法定義務。是指法律規定行為人具有作為義務而不作為的行為。
例如;母親拒絕嬰兒餵奶,造成嬰兒死亡的。屬於不作為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拒絕履行的行為。
通過我們的分析,可以判斷出不作為犯罪其實是不適用於期待可能性的,比如當事人拒不執行法院的判決,這種情況下法院不可能還期待著當事人有一天能夠自覺履行,一般都會直接採取相應強制性的措施的。不過期待可能性其實也是一個比較抽象的法律詞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