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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被告個人與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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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要求公司承擔責任,則被告應該為公司;如果是因為公司職員的個人行為引起的損害,就只能起訴個人,而不是公司。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被告個人與公司的區別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