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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每月歸還借條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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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款每月歸還借條怎麼寫?

借款每月歸還借條怎麼寫?

借款每月歸還借條首先是需要寫清楚借款人的資訊,還有借款的金額以及還款是按照每月還款來確定。借條中歸還本金的方式沒有強制性規定,雙方可以自行協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借款人應當提供真實情況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二、借條生效的條件是什麼?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為。

三、什麼情形下借條無效?

(一)明知對方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

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但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屬於無效行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為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違背真實意願的借條。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受損害方的變更權或撤銷權應當依法行使。

(三)感情債所產生的借條。

不少情人之間出於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出軌劈腿等),會寫下借條,但實際中並沒有這筆借款支付的憑證。如果分手或者離婚了,一方拿著借條要求法院判決對方還錢,法院通常會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證據鏈,沒有其他證據只有借條的,借條無效。

(四)有借條但沒有實際支付借款。

借條只能證明借貸雙方之間有約定,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借款,借條實際上是不產生法律效力的。

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出借錢再給他人的話是需要打一個借條的,這可以保證雙方當事人之間能夠存在這種債務關係,如果對方在規定的時間之內沒有還款的情況之下,還可以憑藉借條要求對方還款,當然在借條上也可以約定每月分期付款這樣的一種還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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