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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資訊公開延期理由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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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資訊公開延期理由有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延期理由有什麼?

1.需有關主管機關進行審查

2.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政府資訊,需書面徵求第三方意見

3.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

二、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延期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行政機關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覆的,應當當場予以答覆。

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應當經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涉及第三方權益的,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限內。

三、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延期答覆告知書

〔 〕第 ××號

1、範文一

×××:

本機關於 ××××年×× 月 ×× 日受理了你(單位)提出的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具體見《登記回執》〔 〕第 號。

你(單位)申請獲取的政府資訊內容:

□ 需有關主管機關進行審查

□ 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政府資訊,需書面徵求第三方意見

□ 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

□ 其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經本機關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本機關將延期答覆(延長答覆時間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但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該期限內)。

特此告知。

(機關印章或機關政府資訊公開專用章)

××××年 ××月 ××日

2、範文二

[年](特)第號

(申請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

本機關於年月日收到了你(單位)要求獲取的申請(登記編號:[年](收)第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本機關應當在年月日前作出答覆;現因故無法按期答覆,經本機關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將延期至年月日前作出答覆。

(機關印章)

年 月日

本通知書已於收到。

接收人簽字:

(本憑證一式兩聯,第一聯存卷備查,第二聯送當事人。)

使用指南:本文字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關於“延期答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情形。

現在提倡建設服務性的政府,國家要求政府進行政務公開,但是有一些資訊政府並不能夠及時的進行公開,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人民有權利對政府的工作進行監督,有時候會對專項事務進行諮詢,政府如果不能夠及時的做出回覆的話,並說明理由之後,我們應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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