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大家都知道存在著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有些行為是必須要先進行行政複議,才能夠進行行政訴訟的,這是法律所明文規定的,當然行政複議的話,它是存在著一個決定書的,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資訊公開復議決定書多久進行公佈?
一、資訊公開復議決定書多久進行公佈?
行政複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但是法律規定的行政複議期限少於六十日的除外。情況複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經行政複議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適當延長,並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二、應予以公開的資訊包括哪些?
1、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資訊應當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資訊: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訊;
(四)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專案、依據、標準;
(六)政府集中採購專案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七)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八)重大建設專案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九)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資訊及應對情況;
(十一)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第10條)
3、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
及其部門重點公開的政府資訊還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政府資訊公開圖板
(一)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二)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三)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四)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4、鄉(鎮)人民政府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資訊:(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
(二)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三)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宅基地使用的稽核情況;
(四)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五)鄉(鎮)的債權債務、籌資籌勞情況;
(六)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況;
(七)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
(八)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情況。
首先,小編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政府資訊公開,行政複議的話,受理之後是需要儘快的做出決定的。法律所明文規定的,受理之後的60日之內就必須要做出決定,當然有特殊情況的也可以具體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