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幫助逃逸構成包庇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爲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