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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考驗期和法院判的實刑是有關係的,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爲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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