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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與電動車車禍責任劃分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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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機動車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驅動,上道路行駛的交通工具,以及雖有動力裝置驅動但設計最高時速、空車質量、外形尺寸符合有關國家標準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等交通工具。根據該規定,只有那些時速低、重量輕,不具有一般機動車的危險性的電動自行車,纔會被認定爲非機動車。

電動車與電動車車禍責任劃分標準是什麼?

實踐中,電動自行車一般認定爲非機動車,但如果其超過20公里/小時的國家標準上限,極有可能要認定爲機動車。在現實中,有不少人會私下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改裝(調高時速),以達到提高行駛速度的目的。若違反交通規則或相關法律規定,引發一定後果時,除了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外,還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比如交通肇事罪。

如果醉酒的話,則可能會觸犯危險駕駛罪。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過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於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全部賠償,對超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當前規定賠償。

特殊情況的責任劃分和承擔當事人故意破壞、僞造現場、毀滅證據的,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未立即停車,爲保護現場,或者有條件報案而不及時報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應當按下列規定承擔事故責任:

一方當事人有上述行爲的,承擔全部責任;

當事人均有上述行爲的,共同承擔責任;但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依法可以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應當承擔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過錯的,由逃逸的當事人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如果雙方對於事故的責任劃分非常明確的話,首先可以私底下進行確定賠償金額。然後定下協議,如果雙方之間認爲責任劃分有爭議的話,可以向警方進行報警,警方會對事故進行勘查,然後確定好責任方來說明雙方之間的責任義務和賠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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