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發生車禍後,交通部門或者人民法院認定了對方全責,但是對方卻不給錢的情況很常見,當你遇到這種車禍對方全責不給錢怎麼辦?下面本站小編爲您簡單的講一講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一、車禍對方全責不給錢怎麼辦
1、如果已經投保了“三者險和車損險”的話,那麼這時候我們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追償”。就是由保險公司墊付維修費後,再替你去向責任方追要賠償款。
2、給責任方發律師函,必要時打官司
可以委託律師給肇事方發律師函,這樣能給到對方壓力。
二、可以申請“代位賠償”的情況
1、對方車輛無保險。
2、對方無賠償經濟能力。
3、對方故意拖延或者故意拒付相關賠償。
4、對方拒絕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
5、對方逃逸後有證據證明肇事車輛信息。
三、肇事車輛未購買保險,也沒錢賠償。那這個時候又該怎麼辦呢?
(一)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
根據我國財政部、公安部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規定,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籌集用於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其主要用於墊付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相關費用。
根據該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下列情況之一時,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
1、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
2、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
3、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
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近親屬應及時持相關證明材料向事故發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人受理網點提出救助申請。
(1)申請墊付搶救費用的,應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搶救/喪葬費墊付申請書。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害人急診和住院病歷資料複印件。
3、受害人近親屬申請的,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明、近親屬證明或公證書。
(2)申請墊付喪葬費用的,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搶救/喪葬費墊付申請書。
2、受害人的死亡證明。
3、受害人近親屬申請的,還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明、近親屬證明或公證書。
(二)走保險“代位追償”
何爲“代位追償”?其實就是遇到對方負全責的保險事故,如果對方因爲投保額不足,或者沒有能力賠償,甚至拒絕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字,受損一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賠付,然後由保險公司負責向對方追償。
申請代位追償的條件:
1、代位追償是適用於“車損險”,就是說你只能代位賠付你自己車輛的損失,其他如人傷、物損等都不行。如果在車輛事故中輪胎破損、輪圈劃傷、後視鏡傷痕以及車內物品遺失等可能不屬於保險理賠範圍內的物品損傷,也都不適用“代位追償”。
2、只有當對方負全責的時候,車險代位追償原則才能夠起作用。
3、如果事故時自己單方面的操作問題造成的,例如撞樹、撞牆等這些都是不可以申請代位追償的。
申請代位追償需要準備4樣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2、對方的信息,如果現場沒有獲取,可以出具事故認定書的交警部門去調取。
3、自己的駕駛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
4、保險單。
以上是小編爲你總結的車禍對方全責不給錢怎麼辦的處理辦法,你再遇到這種拒不賠付的行爲知道怎麼去處理了吧?小編提醒大家:遇到這種拒不賠付的人一般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去解決,學會使用法律來維護自身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