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步驟:
1、申請人到居住地所屬的學校遞交申請表和材料。
2、各學校收集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初審。
3、各學校初審、並初步覈算個申請人的分值後上送到鎮教育局進行復核。
4、鎮教育局根據申請人的得分進行排名,統一調配學位。
5、在全鎮的公辦中小學公示結果,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6、經公示無異議的,由鎮教育局發放入學意見書。
7、申請人憑意見書到相應學區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