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其他法律>法律顧問>法律>行政強制措施期限 - 限制人身自由

行政強制措施期限 - 限制人身自由

普法知識館 人氣:8.23K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強制措施期限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強制措施期限
1、行政機關對當事人進行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期限爲二十日。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六條
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分別決定,合併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