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其他法律>法律顧問>法律>離婚如何能拿到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如何能拿到孩子的撫養權

普法知識館 人氣:8.97K
離婚如何能拿到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如何能拿到孩子的撫養權
法律意見】3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法院會判給母親撫養,除非母親沒有能力或不具備撫養條件,10歲以下的孩子通常也是和女方一起生活比較有利於孩子,在女方經濟條件不是很差的情況下,法院一般會判決歸女方撫養。

如果孩子10歲以上,一般都是尊重孩子的選擇,孩子願意和誰生活就會判給誰。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子女撫養意見”)的規定,以2週歲爲哺乳期界限。

2週歲以下的子女,以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但父母雙方協議子女隨父親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請求。

若父方舉證證明或法院查明有下列情形,應由父親直接撫養,體現以子女方的利益爲重的立法思想:

(1)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如母親僅患有一般性疾病,經治療可以痊癒,則不在此限。

如父母雙方均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的,則應選擇相對較輕、更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一方直接撫養。

(2)母親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雖屬於違法行爲,但如強迫其直接撫養,將對子女不利。

如果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可以允許。

(3)在現實生活中,母親可能因工作、學習等原因,或者染有吸毒、賭博、賣淫等惡習,或者離家出走下落不明等原因,而無法或者難以妥善照顧小孩,致使子女無法隨其共同生活,從維護子女利益出發,應當由父親直接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