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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如何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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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如何變更登記

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是國家爲了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歸屬和性質,能夠使人們瞭解其權屬狀況及其變化。在變更登記中因該準備哪些材料?變更又涉及哪些流程?本站網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相關材料,歡迎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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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地價如何確定,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變更

一、土地使用權地價如何確定土地使用權抵押應當進行地價評估,並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定抵押合同。地價評估收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抵押權人進行地價評估或由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評估並經抵押權人認可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定抵押合同。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地價評估,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並批准抵押,覈定出讓金數額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定抵押合同。3、鄉(鎮)村企業廠房等建築物抵押涉及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地價評估,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並明確實現抵押權的方式,需要轉爲國有的,同時覈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數額。然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定抵押合同。4、以承包方式取得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集體土地使用權,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地價評估,並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定抵押合同。抵押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終止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終止期限。二、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變更抵押登記申請經審查,符合規定要求的,准予登記,土地管理部門在抵押土地的土地登記卡上進行註冊登記,同時在抵押人土地使用證內進行記錄,並向抵押權人核發《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使用權抵押權正式生效。土地使用權分割抵押的,由土地管理部門確定抵押土地的界線和麪積。抵押期間,抵押合同發生變更的,抵押當事人應當在抵押合同變更後十五日內,持有關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抵押登記手續。因處分抵押財產轉移土地使用權的,被處分土地使用權的受讓方、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在抵押財產處分後三十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變更土地登記手續。處分抵押財產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轉爲國有土地的,按土地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抵押合同解除或終止,抵押權人應出具解除或終止抵押合同的證明文件,與《土地他項權利證明書》一起交抵押人,抵押人自抵押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有關文件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