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在我國公司法修訂註冊資本實繳登記製爲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百五十九條的解釋》,該司法解釋確認抽逃出資罪罪名的公司適用範圍問題只適用於依法實行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的公司。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