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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立法顧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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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立法顧問的公告

訴訟和仲裁都是解決糾紛兩個法律途徑,爲了保證訴訟仲裁的順利開展,國家有一系列的訴訟仲裁法規,保障了訴訟仲裁的運行,其中也規範了司法工作人員的行爲,維護司法的威嚴和公正。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稅務機關怎樣建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


一,構建稅收法律顧問的工作網絡。2015年初,國家稅務總局在政策法規司設立了稅務公職律師辦公室,並要求地方各級稅務機關也要抓緊設立稅務公職律師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這一工作舉措爲下一步推行稅收法律顧問和稅務公職律師制度提前打下了一個很好的工作基礎。立足於這一工作基礎,下一步可以考慮加大推行這兩項工作制度的力度。如抓緊在各級稅務機關中普遍設立稅收法律顧問,設置支持稅收法律顧問開展工作的內部機構,配備相應的稅務公職律師,構建稅收法律顧問的工作網絡。第
二,明確界定稅收法律顧問工作機構與其他機構的職責範圍和界限,理順稅收法律顧問工作網絡的運行機制。稅收管理先進的國家的稅務機關內設機構一般是按納稅人屬性設立的,如美國稅務局設立了4個主要徵收機構,即大企業與國際部、小企業與自僱經營部、穿透企業與特別行業部、免稅與政府機構部。我國稅務機關內部機構主要是按稅種職能設立的,如貨物與勞務稅司、所得稅司、財產與行爲稅司。基於這一內設機構格局,我國稅法解釋職能就分散在這些職能部門中。我國當前正在進行“營改增”,稅收改革任務繁重程度前所未有。在當前形勢下,對內部機構做大的整合恐怕會影響“營改增”工作順利實施。基於此,稅收法律顧問和稅務公職律師制度的推行可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比如可以分成兩個階段完成:第一個階段的目標是各級稅務機關普遍設立稅收法律顧問,在地市級稅務機關完成法規部門和稅政部門的職能整合,徵收局和稽查局不需要設立新的稅收法律顧問工作機構,將此項職能明確在綜合部門或審理部門即可。第一階段工作內容近期就可操作。第二階段的目標是待“營改增”完成後,再考慮國家和省級層面稅務機關的內部機構整合問題。第
三,加快實施公務員分類改革,將稅務公職律師納入行政執法類,以提高這類專業人才的待遇水平。據統計,全國稅務系統有近4000名稅務人員具備律師資格或者法律職業資格。稅收法治各項任務最終要由人來完成,要實現稅收法治工作目標,有必要考慮對稅務公職律師這類專業人才率先實行公務員分類改革,以便留住現有稅務隊伍中的法律人才,吸引更多的社會律師加入稅務隊伍中,從組織上保障稅收法治各項工作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