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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託人用陰陽合同欺詐委託人涉嫌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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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陰陽合同是可以逃稅的,但是這樣對買賣雙方都是一樣的,都是有一定的危險。在實際生活中,有一些被委託人就是用陰陽合同來欺騙委託人,實際上,要是這類欺騙的行爲符合一定條件標準的話,那麼被委託的人就是涉嫌犯罪

被委託人用陰陽合同欺詐委託人涉嫌犯罪嗎?

      在購買房屋中,那些陰陽合同其實就是指合同中當事人對同一件事情簽訂確立兩份或者兩份以上的合同,這些合約的內容都是不同的,一份是對內簽訂的,一份則是對外簽訂的,當中對外簽訂的那一份合約實際上並不是雙方都想表達的真實想法,而是隻是爲了逃避支付稅費而已。對內簽訂的那一份合約就真的是雙方都想表達的真實想法,既可以是書面也可以是口頭。

      那些被委託人用陰陽合同欺騙的委託人的話,他們是不是有合同詐騙罪其實是要依據實際的情況來確定的,不管是“合同欺詐”還是“合同詐騙”,兩者的目的都是非法佔有,但是要是出現以下五種情況的,我委託人就有可能有合同詐騙罪:

      1、以不真實的單位或者私自用他人的名義來簽訂合同的。

      2、以假造、改造、無效的票據或者其他不真實的房屋產權證件作爲擔保的。

      3、如果是沒有實際意義上的執行的能力,用首先執行小金額的合同又或者是執行一部分的合同的方式,來誘導欺騙對方當事人來繼續簽訂並且執行合同的。

      4、拿到對方當事人給予的貨品、貨物的錢、提前支付的錢或者是擔保財產後逃避躲匿的。

      5、用別的方法來詐騙對方當事人任何財產的。這裏所提到別的方法,是說那些在簽訂、執行經濟合同的過程中用經濟合同爲方式、以詐騙合同約定的由對方當事人支付的貨品、貨物的錢、提前支付的錢、或者定金以及別的擔保財產爲目的的一切方式。

      最後,因爲目前絕大部分人對購買房屋的熱情很高,在複雜的房屋交易市場上很可能碰上購房房屋合同詐騙的問題,如果不清楚對方利用的陰陽合同就是在詐騙的話,建議最好就是及時向專業的擅長這方面律師尋求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