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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對以下哪些人員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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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對以下哪些人員有約束力
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一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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