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職場>公司經營>經營管理>隱名股東的責任承擔是什麼?

隱名股東的責任承擔是什麼?

普法知識館 人氣:1.7W

一、隱名股東的責任承擔是什麼?

隱名股東的責任承擔是什麼?

隱名股東需要承擔的責任是如實出資。隱名股東是受到法律保護的,當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因投資權益的歸屬發生爭議,法律會支持實際股東。隱名股東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當與名義股東明確具體的權利義務關係。

事先知道的隱名代理的責任承擔爲: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的授權範圍內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的代理關係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託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二、隱名股東怎樣確認股權?

1、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的協議合法有效,並得到雙方當事人的認可。

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雙方在遵循現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基於真實意思表示自願訂立協議(包括口頭協議)約定由隱名股東實際出資,實際享有公司的投資權益,以名義股東的名義代爲持股。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實際是一種合同關係,只要在遵守現有的法律法規前提下,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就是有效的。

雖然這個協議對於公司不具有約束力,但是在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是有效的。它不僅可以約束名義股東的行爲,也是證明隱名股東對於公司實際出資的有力證據。

2、隱名股東以自己的名義實際參加公司經營,且得到公司其他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及認可。

在實踐中,有的隱名股東不參與公司經營,完全由名義股東負責,有的則以自己名義行使股東權利。隱名股東以自己名義參與公司經營,實際行使股東權利,如參加股東會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公司的重大決策等,並且這種行使股東權利的行爲已經得到公司其他半數以上股東同意及認可。

綜上,只要隱名股東與名義股東對實際出資、實際享有權益作出明確約定,該約定合法有效並得到雙方認可,且隱名股東以自己的名義參與公司的經營,行使股東的權利,同時得到公司其他半數股東的認可,隱名股東的股東身份就應該予以確認;或者隱名股東雖未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但其與名義股東之間具有合法有效的協議,其股東權益也應受到法律的保護。

隱名股東要對公司承擔出資責。,隱名股東要想確認權利,必須跟顯名股東籤書面的協議,要在自願的前提下訂立協議,協議的內容不能違法,這個協議對於公司不具備法律約束力,只能約束隱名股東和顯名股東,隱名股東要以自己的名義參加公司的經營,需要得到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

TAG標籤:#承擔 #股東 #責任 #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