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也是大家所熟悉和關注的理財渠道,相對於國債而言,大家對於公司債券也較爲陌生。作爲一種風險較大但收益較高的債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是比較嚴格、門檻是較高的。本站網的編輯將利用本文,爲大家介紹一下這個陌生的金融產品概念。
一、概念
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公司債券是公司債的表現形式,基於公司債券的發行,在債券的持有人和發行人之間形成了以還本付息爲內容的債權債務法律關係。因此,公司債券是公司向債券持有人出具的債務憑證。
二、主要特點
1、風險性較大
債券的還款來源是公司的經營利潤,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來經營都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公司債券持有人承擔着損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風險。
2、收益率較高
與風險成正比的原則,要求較高風險的公司債券需提供給債券持有人較高的投資收益。
3、選擇權
發行者與持有者之間可以相互給予一定的選擇權。
4、經營權
反映的是債權關係,不擁有對公司的經營管理權,但是可以於股東優先享有索取利息和優先要求補償和分配剩餘資產的權利。
三、債券擔保
(1)擔保範圍包括公司債券的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2)以保證方式提供擔保的,應當爲連帶責任保證,且保證人資產質量良好。
(3)設定財產擔保的,擔保財產權屬應當清晰,尚未被設定擔保或者採取保全措施,且擔保財產的價值經有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不低於擔保金額。
四、債券上市
(1)公司債券的期限爲1年以上;
(2)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符合法定的公司債券發行條件。
五、暫停上市
(1)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爲;
(2)公司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再符合公司債券上市條件;
(3)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不按照覈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履行義務;
(5)公司最近2年連續虧損。
六、發行條件
證券法第十六條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淨資產不低於人民幣六千萬元;
(二)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四)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五)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通過上文的詳細介紹,大家應當不僅瞭解了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條件,更明白了許多其他的知識。對於公司而言,發行債券是一種融資渠道,對於公民而言,則是一種理財渠道,所以公司債券的發行關乎國民經濟的多個主體,國家在確定其條件、審覈其條件時,應當從嚴從緊,嚴防企業弄虛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