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辦理註銷登記時清算組是什麼?
清算組是企業經營終止後執行清算事務並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權務機構,它負責企業清算期間的一切事宜。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清算組的成立與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二、清算組的職責是什麼?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三、清算報告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註銷單位的概況,包括註銷單位的性質、地址、法人證書編號代碼標示、資金、職工人數、單位運轉狀況及註銷原因;
2、註銷單位的財產、債權債務、財務審計、總體資產評估、土地資產評估、無形資產評估、委託稅收機關或者海關出具的完整納稅證明;
3、註銷單位確定清算基準日賬面負債情況;
4、註銷單位流動資金、對外投資、固定資產、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明細表;
5、註銷單位債權確認情況;
6、清算組織提供的註銷單位有誤訴訟爭議和未完結的事項說明;
7、清算費用,詳細註明支出清算費用的項目和數字;
8、清算結論,對註銷單位清算的整體資產進行總得估價。
在企業辦理註銷登記之前,公司需要處理的事務非常多,比如還沒有了結的這些業務,在企業經營過程當中產生的稅費,需要給職工支付的工資、補償金,社保費等這些事情都需要處理完畢以後才能辦理註銷登記,而這些事項都是由清算組具體負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