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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的程序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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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的程序怎麼辦理?

成爲正式的夫妻,需要根據我國的規定來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此時有程序要求,那麼大家知道結婚登記的程序怎麼辦理嗎?而要是在異地結婚的話,戶口又該怎麼辦?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結婚登記的程序怎麼辦理

結婚登記的程序大致分爲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

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瞭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爲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爲女方家庭成員。

二、異地結婚戶口怎麼辦

(一)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爲“已婚”。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 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 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 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二)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並將婚姻狀況改爲已婚”。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 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後,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女方落戶後,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關於結婚登記的程序怎麼辦理的問題,上文中已經作出了介紹,主要分爲了三個內容,包括申請、審查以及登記,其中對男女的條件作出了限制,必須是滿足了《婚姻法》規定的內容,才能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然後領取結婚證。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梅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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