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生活>婚姻家庭>離婚>離婚協議關於撫養費需要寫在上面嗎?

離婚協議關於撫養費需要寫在上面嗎?

普法知識館 人氣:2.29W

離婚協議關於撫養費需要寫在上面嗎?

如果雙方育有子女,那麼就必須對子女撫養費的存,在離婚協議中必須要寫明。否則,婚姻登記機關可以認定雙方就子女撫養費問題,沒有達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

《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綜合上面所說的,撫養費一般是針對於不撫養孩子的一方來進行給予,雙方在協商時就要把協商的全部內容註明清楚,特別對於撫養費一定要一定要協商清楚,只要確定好之後,對於給撫養費用一方就要按規定來進行支付,如果不給的話撫養孩子的一方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解決。

TAG標籤:#協議 #離婚 #撫養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