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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撫養權協議怎麼寫在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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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撫養權協議怎麼寫在離婚
律師解析:具體的撫養權變更協議的書寫,建議結合雙方的詳細約定及存在的特殊情況來綜合確定。如果雙方變更撫養權的意思表示經過法院調解書確認,還具有強制執行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有權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