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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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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律師解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滿足以下條件的,應予立案: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行爲犯,只要行爲人實施了用暴力手段強行干涉他人結婚離婚自由的行爲,原則上就構成犯罪,應當立案追訴。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強行干涉他人結婚和離婚自由的行爲。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權利和身體自由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