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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如何定義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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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如何定義重婚罪?

一、刑法上如何定義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要認定首先就是要確定當事人是否已經結婚,是否已經和另一方構成了一夫一妻的婚姻關係。出具相關證明以及事實以後來判定重婚罪。它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1、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是指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結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指沒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在第二種情況下當事人必須是“明知”,否則不構成重婚罪。

二、重婚行爲主要有哪些類型?

生活中,重婚行爲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此種重婚發生的時間應爲新的《民法典》頒佈之前,在這之前,在此時間之後,已完全取消了事實婚姻的概念。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綜上所述,在民法典中重婚是法定過錯種類之一,刑法上對重婚罪有具體條文,根據其定義,有配偶者和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或者和有配偶者結婚,應當按照重婚罪處理,受害人可以提請刑事自訴,也可以去報案,重婚犯罪是自訴也可以轉爲公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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